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

发布时间:2013-04-03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违建非诉强拆

  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徐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4月3日起施行。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对此表示:“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但在实践中,出现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自行强制执行为辅的现象,这与人民法院‘居间裁判’的身份不符。”

  杨建顺说,过去“申请法院执行”的制度设计,可以发挥法院的“安全阀”功能,现在随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行政和司法的职能划分应该更加清晰,行政强制执行权应该回归行政机关。诸如违建非诉强拆等法律规定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该自行强制执行,不必再申请法院执行。

  【延伸阅读】

  城管拆除违建被索6千万补偿 强拆时遭砸车殴打

  柏林墙部分墙体被强拆 引发公众震惊和抗议

  云南云龙再次回应副县长暴力征地:处理工作有序开展

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